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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大聯盟倡十二招增透明度
2010年6月7日
強制樓宇拍賣苦主大聯盟批評,政府降低強拍門檻,削弱小業主議價能力,令他們慘遭壓價。

為使舊樓收購過程更加公平及公開,強拍苦主大聯盟提出12建議增透明:

一)收購商取得地段五成業權後,要向小業主公布收購進展和價錢
二)收購商須以書面提價及透露關於地段的收購資料
三)收購商申請強拍前,須向小業主提出樓換樓,或業權參與等最三個補償方案
四)為強拍引入調解機制,收購過程要有調解員陪同
五)收購商出價時,須附上樓宇狀況報告及收購價的計算方式,及替業主繳付測量師估價費用
六)土地審裁處不應批出強拍令,除非樓宇需緊急維修,或者明顯屬於欠妥地方樓宇
七)土審批出強拍令時,須考慮對居民生活,城市規及環境等影響
八)擴大法援服務至強拍售賣案件
九)申請人向小業主追討訟費,應以物業價值3%計,及以50萬元為上限
十)以公開招標取代公開拍賣
十一)小業主在完強制售賣後,可享半年免租期,及後以差餉釐定租金,繼續租住至重建工程關始
十二)強制售賣完成後,原租戶可以差餉釐定租金, 繼續租用至重建工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