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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建設商會 : 不應只披露實用面積
2008年6月18日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表示,地產建設商會已同意發出一手樓盤新售樓指引以及標準格式的價單範本,劃一樓面面積的表述,規定實用面積只計算單位的主體面積及露台面積,窗台等其他地方不包括在內,並需要逐項列出。陳強調,業界將以自律方式規管運作,政府暫無意立法管制實用面積的表述方法。

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梁志堅則表示,除實用面積外,有蓋面積和建築面積等資料亦應該列出,堅持不接受只用實用面積來衡量樓盤呎價,公開有關資料可使準買家對單位的面積更清晰。梁又指發展商已向地產代理發放訊息,指代理應依據發展商提供的售樓資料來推售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