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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樓指引 五項修改
2006年8月26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地產建設商會、消費者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就發展商售樓事項達成修改協議,包括:

1. 發展商在首推優先認購樓花前24小時內,必須公佈至少20個單位或首推單位20%單位的價單,並以高者為準。

2. 發展商加推單位時必須立即在售樓處張貼加推單位價單及盡快將價單提供予買家。

3. 發展商應盡快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4. 政府將持續與地產建設商會商討進一步釐清發展商與代理之間的權責問題。

5. 政府與地產建設商會將持續改進樓花內購指引。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秘書長陳鎮源表示,未來數月會觀察發展商售樓情況,如發展商在售樓指引修改後仍未見自律,或會立法規管。另外,地產建設商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日後若有發展商違反指引,商會將會點名批評。